1、適用范圍:用戶因欠費或其他原因申請暫停供水,導致貿易結算水表拆除或表前閥門閉鎖的,用戶提請對貿易結算水表恢復供水計量的行為。
2、用戶因欠費停水后申請復裝的無需提供申請資料。
3、用戶主動報停的,后期進行復裝申請業務辦理需提供證明資料:
3.1.個人用戶
3.1.1房屋產權人身份證原件。
3.1.2房屋產權證原件。房屋產權證尚未完成辦理的,需提供產權證明原件之一:①購房發票或契稅發票原件;②房屋買賣合同或按揭貸款協議原件;③拆遷安置協議原件;④物業、社區、村委會、集資房單位證明等能夠證明房屋所有權的材料。
注:房產證地址與系統地址不一致的,由客戶代表進行現場核實,情況屬實的,為用戶辦理停水復裝業務。
3.2.單位用戶
3.2.1.房屋產權所有人出具產權證明
3.2.2申請單位加蓋公章的工商營業執照(三證合一副本)復印件、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、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。
4.、業務受理
填寫停水復裝申請表;重新簽訂供用水協議。
5、報停用戶:接到水表復裝的申請后,與用戶確定水表復裝時間,水表復裝時用戶需到場,并對水表底度數進行簽字確認。
欠費停水用戶:在用戶結清水費和違約金后,24小時內恢復供水。
6、辦理完結。
附件: